摘要:媒介化时代,科幻IP的跨媒介内容生产与分发,是其亟需探索的发展路径。本文以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为基础,探究科幻IP的内容生产、传播生态以及资本兑现策略。研究表明,得益于数字技术进步带来的个体赋权,科幻IP的多主体参与生产成为可能,形成了传统媒介主导的组织化生产和非专有性社会生产相互勾连的局面。
科幻IP的内容分发经历了一个传统科幻文学场域和网络科幻文学场域相互协作、彼此催化、共同推举的跨媒介传播过程。此外,科幻IP的资本兑现,形成了一个优质内容遵循跨媒介叙事策略,依托各个文化生产子场域进行文本开发,以多元媒介体验促成用户多重消费的全新模式。
关键词:场域理论 科幻IP 内容生产 跨媒介运营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冲突与融合:蒙元异质文化接触研究”(17FMZ001);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在历史与记忆之间——关于古代巴人源流的历史人类学研究”(17Q06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文学院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院)
场域理论视角下科幻IP的跨媒介生产与传播探析
徐媛
随着媒介技术的日新月异,媒介内容的推陈出新,以及媒介服务的不断提升,以融合为基点,媒介在诸多社会过程中的角色得到彰显。大众传播媒介曾经单一且线性的内容生产—传输—接收模式正逐渐瓦解,取而代之的是纸质媒体、视听媒体以及网络媒体之间围绕内容生产和变现而实现的内容资源跨界合作。媒介边界的消解,促成同一内容产品在不同媒介之间延伸和再造,导致媒介生态重构,催生了内容生产与传播的新模式。学界对媒介化社会的探讨,多关注其技术属性和经济面向,而忽略其文化特性。综观当下数字文化的外延表现,不仅涵盖纸质文本、动漫、电影及游戏这四种基本形态,而且逐步向广播剧、短视频、周边产品、线下演出、主题公园等其他媒介形态延展,因此,作为其具体表征的IP由于具有整合多种外延形态的集群效应而成为讨论的焦点。[1]IP(IntellectualProperty)即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最初表现为拥有众多粉丝的网络文学作品的改编权,其后发展为文化产业中具有高辨识度、自带流量、跨媒介性、强变现能力和长变现周期的内容母本/原型。伴随整个IP行业从狂热回归理性,科幻类IP以其作为电影门类的天然优势以及适合影游联动的题材特性,成为近年来文化消费市场中商业资本竞相追捧的对象。尤其是国产科幻电影《流浪地球》开启中国科幻电影新纪元,科幻IP市场进入资本狂热期。对于科幻文类而言,围绕某一经典文本,整合多种媒介资源实现优质故事内核多方位、深层次的媒介转化,既是当下科幻IP的生存状态,也是其亟需探索的发展路径。基于此,本文以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为基础,系统分析科幻文学场域的演进趋向,旨在探究媒介化时代科幻IP的内容生产、传播生态以及资本兑现策略。
一、媒介逻辑下的科幻文学场域变迁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怀特、布里德、吉特林、塔奇曼、舒德森等人开启的新闻生产社会学研究,开始关注社会系统(结构)和个体能动性(意义)之间的相互关系。此后,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将这一理论追求落实到具体实践中,以资本、惯习和性情为主要分析单元,建构了一种旨在探究某个场域内部行动者之间以及不同场域之间互动关系的场域理论。及至1999年,美国学者罗德尼·本森发表《比较语境中的场域理论:媒介研究的新范式》一文,系统梳理媒介场域研究范式的理论框架和实践方式,标志着媒介场域研究范式的正式形成。[2]虽然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并没有对网络社会以及新媒体给予过多关注,但是经过后继学者的补充和完善,作为“发展中的理论”的场域理论为反思当前媒介融合情境下优质内容的生产和传播提供了一个全新范式。
在布尔迪厄看来,“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3]科幻文学场域从来都不是静态存在的,而是依据不同的特殊利益进行交易活动,以及多重特殊资本(如经济、社会、文化甚至象征资本等)的占有、分配与操弄,并藉此进行结构的再制。[4]综观科幻文学场域的演进历程,互联网的出现和普及是关键节点,推动了传统科幻文学场域的裂变以及网络科幻文学场域的形成。作为一种类型文学,科幻文学从诞生之日起就在“小圈子”的科幻社群中凝聚着惊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在传统以大众传播媒介为基底的内容生产模式下,科幻文学杂志社和出版社等媒介组织处于支配地位,主导着科幻内容生产;科幻作家、评论家、翻译者等则处于被支配地位,受制于科幻文学场域的行为规则。由于缺乏有效的互动及反馈机制,曾在80年代“清污运动”中幸存的《科幻世界》杂志,以承办国际科幻大会的形式,事实上成为联结作者和读者的“线性中心点”。然而,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投身于科幻文学创作的80后、90后新晋科幻作家以其全新的惯习和“行为倾向系统”[5],宣告网络科幻文学场域的诞生。身处其中的行动者往往依托诸如高校BBS、网络论坛、社交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网络平台开展科幻文学创作,并以兴趣为纽带吸引科幻迷参与互动,开启一种全新的开放式内容生产模式。与此同时,科幻文学作品的传播,一方面在网络科幻迷群内部呈现出创造、修改和转变一个共享文化的仪式传播过程;[6]另一方面综观不同媒介平台间的连接互动则体现了由优质故事文本衍生出多元媒介空间联动的跨媒介叙事策略。
场域是一个充满冲突和竞争的空间。正如布尔迪厄所言:“作为包含各种隐而未发的力量和正在活动的力量的空间,场域同时也是一个争夺的空间,这些争夺旨在继续或变更场域中这些力量的构型。”[7]网络科幻文学场域和传统科幻文学场域之间并不是替代关系,而是在两者的竞争和协作中促成科幻IP横空出世,并以其强大的媒介逻辑重塑了科幻内容生产与传播的新模式。正如媒介化研究关注曾经相互分离的社会和文化过程逐步转向适合媒介再现的形式那样,媒介逻辑强调了媒介形式的优先性,注意到社会各领域依据某种“媒介语法”进行呈现和互动的运作方式。尤其是随着数字技术的更新换代以及新媒体的铺陈开来,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技术逻辑之下,内容资源如何横跨多种媒介平台实现互补,优质内容如何在多种媒体产业合作中实现增值,被赋予了媒介逻辑层面的思考。对科幻文类来说,各种媒介平台对其文化形态的呈现并不是简单的输出,而是一种承载着策略考量的再现和表征。面对科幻IP突出的跨媒介性和强烈的资本兑现欲望,纸媒和网媒相得益彰,以“内容”为核心,共同探索不同媒介平台赋予何种叙事资源以协助内容转换,强化了媒介逻辑对科幻IP的重要性。可以说,作为一种动态变化的社会力量,媒介逻辑既是解读社会变迁的重要路径,也是确认科幻文学场域发展演进的关键指标。
二、共生与互动:科幻IP的内容生产
文化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早在20世纪70年代,作为媒介社会学重要分支之一的新闻生产社会学,以“媒介组织”为研究对象,借鉴人类学田野调查法对一个或多个媒介组织的新闻生产过程开展民族志研究,确立了以“新闻常规”为解读新闻生产的核心概念,形成新闻生产研究的“第一波浪潮”。21世纪以来,由于整个新闻行业乃至文化产业经历深刻的数字化转型,新闻生产研究开始突破传统“硬新闻”研究范畴,转向关注非新闻类内容的生产,将研究内容拓展为媒介生产研究。伴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崛起,新媒介技术带来了文化生产模式的结构性改变,呈现出生产主体日趋多平台、多地点、移动化,生产流程社会协作化,内容产品传播半径无限延伸等多重面向。正是新媒体环境下的全新内容生态触发了媒介生产研究的“第二波浪潮”,促使学者们再度进入“田野”,不仅对新媒介形态下的文化生产者进行参与式观察,而且注意到媒介生产过程里的新兴权力因素。有鉴于此,面对文化生产中存在着生产主体与权力系统、市场和技术等因素的复杂关系,以关系思维为导向的场域理论为厘清新旧媒体之间以及媒介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的互动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具体到科幻IP的内容生产,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认为,文化生产是资本、惯习和场域的交互作用。[8]特定文化场的生产和再生产,遵循各自特有的逻辑和必然性,且这种自主性独立于政治和经济场域,是历史建构的产物。以科幻文学场域观之,作为文学场域的次场域,其生成过程是在社会发展中不断获得相对独立性,进而形成一套特定的价值观和行为逻辑的过程。综观20世纪中国科幻文学史,作为科学与文学相结合的产物,科幻文学的价值观建构于一个两级性的文化空间——一级是沿着科学上行,期望科幻能有所创造,进而建立一种富有想象力的视野;另一级则是沿着社会等级下行,渗透到寻常百姓生活,承担普及科学知识的功能。[9]可以说,想象力和科学性作为一对相辅相成的评判标准,共同构筑了科幻文学创作的价值体系。在布尔迪厄看来,凡是进入某个场域的行动者,无不默认了该场域的共同信念。科幻作家和编辑作为传统科幻文学场域中的行动者,他们的行为逻辑遵循着长久以来在科幻文学领域中自然习得的“惯习”,即历代科幻作家们在创作实践中所积累和传承的关于科幻文学特有的符号、叙述规则和思维模式,以及所认同和共享的创作理念与意识形态。与此同时,惯习对网络科幻文学场域也有建构作用。如当下以网络为主要创作平台的中国更新代(80后)和全新代(90后)科幻作家,他们中的大多数是由于当时独一无二的科幻杂志——《科幻世界》的启蒙而认识科幻文学,并在对经典科幻文本的研读中掌握科幻叙事的固定套路或设置,进而以科幻迷的身份在网络空间中凭借驰骋的想象力表达观点和态度,展示对社会的认知和看法,彰显自身的话语权。
当然,正如布尔迪厄所言,特定文化场内的文化实践除了遵循场域自主性之外,还受到更大的权力场域(如政治、经济场域)他律原则的影响。[10]一方面,作为长期游离于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中心之外的科幻文学,之所以能够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当代文化大变局中显示其存在感,主要得益于这一时期文化场域重构所带来的观念解放。当文学撤出意识形态生产的高地之后,大众文化在西方文化消费观念的刺激下迅速崛起,而其中主力之一的科幻文学亦开始积聚力量。另一方面,随着整个社会的元场域日趋崇尚“科技”和“未来”,社交媒体、移动支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渗透到文化生产场域,促使中国科幻的内容生产顺应媒介变革,实现自身的更革与发展。从2003年VIP付费阅读制度的建立促使科幻文学扎根互联网到2014年互联网内容生态“IP化”导致科幻IP跨媒介运营打开媒介空间,科幻文学场域的演进轨迹体现了场域内部不断增长的自主性与外部权力场域之间自律与他律的统一。
联系到当下科幻IP的内容生产格局,得益于数字技术进步带来的个体赋权,科幻文化的多主体参与生产成为可能,极大地改变了科幻IP内容生产的组织形态,形成了传统媒介主导的组织化生产和非专有性社会生产相互勾连的局面。具体说来,其一,由传统纸媒主导的科幻类书刊出版:在相对封闭的内容生产系统中,科幻作家和书刊编辑遵循科幻文学出版行业程式化、可预期的惯习,决定科幻内容的产出,属于“闭合式内容生产”。其二,科幻作家的网络书写:诸如刘慈欣等早已在传统科幻文学场域里声名远播的“科幻大神”,依然会积极接触网络科幻文学场域,在各类新媒体平台上发表书评、创作谈乃至原创作品,聚集粉丝,积攒人气。
其三,网络科幻文学场域的内容生产:作为对传统书刊出版制度的突破,伴随着类型网文的勃兴,科幻创作者们积极投身于网络空间,以同人写作、跟风写作等形式,汇聚互联网写作中的集体智慧,在与科幻迷的协作互动中完成科幻文本的创作和发布。这些网络科幻文本以其强大的媒体适应能力,探路“粉丝经济”,实现内容付费,形成了独立的数字文化产业生态。
在布氏理论中,场域分析的逻辑主要基于两个相互关系:场域内部行动者的相互关系和场域之间的相互关系。[11]就科幻文学场域而言,其演进历程是场域内部行动者的自主性与政治、经济、技术等权力场域的支配作用之间相互统一的过程。其一,在科幻文学场域内部,网络科幻文学场域作为新兴的次场域,由最初的以精彩故事和出色文笔决定场域行动者占位的限制性生产场域发展为以商业资本为中心以读者兴趣为导向的大规模生产场域。在商业逻辑的驱动下,虽然科幻迷占据场域中心位置,但是真正引导科幻内容贴近读者趣味的则是资本的力量。通过收费连载、订阅、“打赏”等文化消费市场培育机制,科幻迷群成长为愿意用金钱犒赏作者的忠实用户。与此同时,当科幻作品成名于网络之后,同样在商业资本的推动下,网络科幻文学场域与传统科幻文学场域发生联结,实现线下印刷出版,稳固更广泛的大众读者,展示出网络科幻文学场域强大的生产力。其二,由于携带大资本而来的IP运营更加商业化,在“IP导向”的内容生产链条中,科幻文学场域以其天然的跨媒介性积极与出版、影视、游戏、动漫等文化生产子场域实现连通和互动,积极融入商业化类型文学的发展脉络之中。[12]
三、互媒与共振:科幻IP的跨界开发
如前所述,在媒介化语境下,技术赋权导致科幻IP内容生产的边界消解,促使兼具科幻迷和创作者双重身份的内容生产者在科幻文学场域的权力转换中构建了一个全新的内容生态系统。与此同时,在融媒体环境下,科幻IP的流通和消费由早期传播理论假设的“内容生产—接收”的单向线性传播模式向深度媒介融合和媒体平台化趋势转换,呈现出经典文本快速流动的跨界现象。考察科幻文学的文本特性,很少有亚文类像科幻一样,在多种媒介上具有如此广泛且清晰的表达。且不说与科幻文学关系密切的科幻电影,诸如《星际穿越》《银翼杀手》《少数派报告》等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均来自科幻巨著的改编;由科幻元素支撑的动漫作品亦不在少数,如《机器猫》的时空旅行和科技发明,《铁臂阿童木》的机器人形象以及《机动战士高达》的人机合成人等。同样地,科幻也是游戏产业中的一抹亮色,如早年由美国科幻大师弗兰克·赫伯特《沙丘》改编的即时战略游戏《沙丘2》以及后来不胜枚举的汲取科幻概念来创设游戏场景的各类游戏。可见,从题材特点来看,科幻文类以想象力和科学性为诉求,允许后续创作者依据创造力来拓展故事网络,可以满足用户体验科幻世界的情感需求。此外,从文本改编及叙事延展观之,带有科幻色彩的故事设定易于扩展到多种媒介平台,实现经典文本的跨媒介叙事乃至全媒体运营。
在数字化背景下,商业资本的力量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介入科幻文化生产,促使科幻文学场域内部以及其与其他文化生产子场域发生联结,并在场域行动者的沟通和协调下,实现多个文化生产场域之间的协作和共振,最终达到多方共赢的目的。以科幻IP《三体》为例,它从《三体》文本到三体IP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传统科幻文学场域和网络科幻文学场域联手发挥各自优势,经过多轮酝酿、发酵和爆破,共同造就《三体》热潮的文化实践过程。《三体Ⅰ》最早于2006年5月在《科幻世界》上连载,此后的《三体Ⅱ·黑暗森林》和《三体Ⅲ·死神永生》分别于2008年5月和2010年11月实现出版。正式出版和发行是《三体》传播上的一次飞跃,由此,《三体》文本正式进入出版文化体系,凭借自身的口碑传播效应在科幻迷内部积累声誉。当然,由于传统出版物的迟滞效应,直到《三体Ⅲ》完成,科幻迷对“三体”的热情才开始辐射到大众读者之中。反观科幻迷群内部,围绕刘慈欣及《三体》这个共享偶像和文本,“三体”迷以原作上网、主题论坛及同人创作等方式发展出一个多元化的文本阐释系统,并在线上和线下同时对这个意义系统和符号体系进行衍生使用、扩散传播以及延展共享体验,呈现了一个具有文化共享意义的仪式传播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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