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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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卫斯理
翻译  : 
出处  : 
发表时间: 1993.02.
发布人 : SFT

备注:



正文:

开心

卫斯理

  自序

  谁知道“开心”是什么意思。“开心”的相反词是“不开心”,若用上海话来说,似乎效果更突出:“勿开心。”

  人生,开心的时候和勿开心时候,大都由自己的心境来决定。你开心,就开心;你勿开心,就会勿开心——听来像废话,却大有道理。别老是勿觉得勿开心,就开心了。

  《开心》这个故事,说的是什么,当然要看了才明白,三言二语,说不明白的。

  祝大家看了《开心》,开开心心。

  卫斯理

  一、肢上绕金环的鹰

  在我的各种稀奇古怪的经历之中,有不少次,是和生命的形态有关的——我所指的,自然是高级生命的形态,在地球上,就以人为代表。

  所以,应该说,那些经历,都和人的生命形态有关。当然,人,也不单是地球人,还有异星人。

  异星人的形态,理所当然,超乎想像之外,例如以前记述过的“红人”,最近才发现的:“气体人”,都匪夷所思之至。

  但是,像在《密码》中记述的那个蛹状的生命,在《还阳》之中的那个动物和植物胚胎的结合物,以及《第二种人》里的循植物生命形态进化而来的第二种人,却又全是地球上的高级生命形态。

  单是这一个现象,已是复杂无比,若是再触及各种生命形态的更深一层,先探讨灵魂方面的科奥,那自然更加复杂了。

  人的生命形态千奇百怪,一直是人类的传说或神话中的主要课题。中外都一样,中国的《山海经》中,不知记述了多少形态怪异的人。

  希腊神话则更是怪人大全,甚至有三个女人合用一只眼睛、一颗牙齿的怪物。年轻人和他的爱妻黑纱公主,且曾进入神话世界,和凶暴丑陋,头上生角,脚下生蹄的‘潘’打过交道!

  这些和地球人相差太远。所以许多外多外星人就用各种方法,使他们的外型和地球人形态截然不同的人,有理由相信他们曾在地球上出现过,也有理由相信他们是异星人。

  至于何以这类形态怪异的人,近千年来少见了,猜想是异星人逐渐明白,要在地球上活动,最好在外型上别和地球人相同——甚至连制造出来的机械人,也和地球人一模一样。本身是气体的外星人,外型可以随意变化,自然顺理成章,变得和地球人一模一样了。

  闲话表过,却说在《运气》这个故事中,自从金儿和小仙双双消失之后,事情应该已告一段落了——当然还有许多悬而未决的疑问。但这些疑问,没有确实的答案,只好各凭推测。例如金儿这个气体人,何以竟选择了大机构总裁秘书这样的身份在地球上活动,就只好问他本人。找不到他本人,自然是假设——假设可以有千百种,人人都可以进行。

  只有一件事,则需要交待一下。那天,小郭忽然打电话来:“我去探访李远,有没有兴趣同行?”

  我当然记得这个李远,只是不明白小郭何以还会对这个妄想症患者有兴趣,所以迟疑了一下。小郭叹了一声:“他的处境很可怜,此其一。我还想在他那里多了解一下有关气体人的情形,此其二。”

  我的回答是:“你错了,一个妄想症患者,每分每秒,都可以沉醉在妄想之中,你觉得他可怜,他可能正感到自己在做皇帝,而且他既然是一个妄想狂,当然也不能提供什么正确的资料给你!”

  小郭又叹一声:“他患上妄想症,是受了大刺激才发生的。”

  我没有搭腔,小郭继续说下去:“李远之所以会神经错乱,一来是由于工作的压力——大机构中的竞争和倾轧,外人难以想像。二来,由于他知道妻子对他不忠,而他又极不愿意离婚,形成了一股他难以负担的心理压力所造成的!”

  我出言讽刺:“了不起,大侦探而兼大国手!”

  小郭大声道:“别损我了——这次,李远有假期,到巴哈马去度假,就竭力想两夫妻一起去,可是他妻子坚决拒绝,这就使李远在到了巴哈马之后,妄想症突然大大发作。”

  我的反应是:“我仍然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到病人院去看他。”

  我一再拒绝,还有一个原因,是我极其讨厌疯人院这个地方,我认为那比死亡还要可怕,大多数的脑病,都无可救治,疯人院就是地球人科学落后的明证。

  可是小郭最后的一番话却打动我。他道:“我相信他在巴哈马,在那大屋子之中,真有可能见过金儿、关夫人、总裁等人,这才编织了他的妄想!”

  我明白他的意思:“你是说,见过金儿、关夫人他们外形一样的气体人?”

  小郭大声道:“正是,所以,我想他有可能提供更多气体人的资料——当然,要他情况比较正常的时候才有可能,他对你有信心,有你在场,比较好些。”

  我对于奇诡莫测,难以想像的气体人,自然也有极大的兴趣,所以就答应了。

  我们约在精神病医院的大门口见面。

  我比他先到。

  我常说,世事很容易出人意料,完全不相干的事,可以引发另一件事。像李远的妄想症,引出了气体人金儿的事情,就是一个例子。

  这时,又是一个例子。在医院门口等小郭的时候,意料不到的事就发生了!

  事情是百分之一百的意外,而且特别之极。和李远一点关系也没有,可是偏偏若不是来看李远,就绝不会遇上这事,而发生了这个故事。

  对了,这个故事我定名为“开心。”

  “开心”,是什么意思,连小孩子都知道。但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是不是指把心打开来看看呢?也不是,人心早已被打开过,结构、功能,都已弄得一清二楚,没有什么看头。有本领,把人脑打开来看看才有趣,因为那是人类知识领域中的空白。所谓“人心险诈”,其实是冤枉了“心”,应该是“人脑子险诈”才对。

  究竟是什么意思,现在当然不会说,就算整个故事都说完了,和“开心”完全无关也不要紧,只要故事够好看,看得各位开心,也就很开心了,是不?

  且说在医院门口遇到的那件意外。

  医院位于海滨,离海滩甚近。时当初秋,睛朗清爽,海滩上有不少人在嬉戏,蓝天白云,远帆点点,风景绝佳。小郭还没有来,我把车子停在当眼之处,就信步向海滩走了过去。

  当时正是下午时分,太阳在我的身后——我强调这—点,是因为若然当时太阳是在我前面的话,我就不会冒着刺目的阳光去抬头看天,那也就看不到那两点金光,以后发生的事,自然也大不相同了!

  是的,当我抬头,极目望天之际,我看到了两点金光,极其灿烂夺目,在阳光的照耀之下,形成了一种十分奇特的光彩,而且还在迅速地移动。

  那景象才一入目,怪异莫名,我第一个意念所想到的是:“神仙在放飞剑!”

  可是定一定神,再仔细一看时,不禁哑然失笑,原来由于金光乍现,景象太奇特了,竟忽略了和金光在一起的一个极普通的空中现象。

  那所谓“极普通的空中现象”,是有一头苍鹰,正在天空翱翔。

  天上有鹰在飞,平常之至,所以被我忽略了。这时,我才发现,金光是在鹰身下发出来的,好像是在它的爪子部位,极有可能是他抓住了什么会反射阳光的金色物体,更有可能是它的脚部,套着金属圈,所以才会有夺目的金光反射。

  如果是后者,那么情形就有两个可能:其一是那是一头受人豢养的猎鹰。其二,那是生物学家研究的对象。

  我一发现天空上有金光闪耀,就一直以手遮额,凝神观看,同时也作出了推测。

  本来,事情到我有了这样的结论之后,也告一段落了。可是,突然之间,又有了意料之外的变化。我看到在高空盘旋的那头苍鹰,陡地以极高的速度,俯冲而下。我立即知道,它是在空中有了发现,正以它惊人的攫猎本领,冲向目标。

  而它下冲的所在,就是在离我不远处的沙滩,我看到有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小女孩,手中拿着一只竹篮,正在向前奔走!

  那头鹰的目标,就是那个小女孩!

  这一下意念,令我吃惊之极,看来那头鹰很大,小女孩绝无抵抗能力!我已来不及出声警告,苍鹰自长空下击,势子何等凌厉!

  我立即向前奔去,在奔跑途中,拾了两块石头在手,说时迟,那时快,苍鹰离那小女孩的头部,已不到十公尺了,旁边也有人发觉苍鹰袭人,一起惊叫起来。

  我双手蓄足了劲,就在那鹰伸出双爪,抓向小女孩之际,两块拳头大小的石块,带着呼呼的风声,已激射而出,射向那鹰双翅的翼根。

  这时,已可看清,那鹰双翅展开,足有一公尺半,鹰身并不是太大,可是铁喙钢爪,攻击力之强,使它具有极度的危险性。

  那小女孩已吓呆了,幸好在千钧一发之间,两块石头,已经射到。

  我是使足了劲道的,所以一击中,立刻见功。我听到了清楚的骨折声,那鹰本来是以极其佳妙的姿势凌空下击的,此时身子在离地三公尺处,陡然翻转,直堕了下来。受了伤的双翼,还在揭力扑打,令得沙滩之上,沙粒四扬,声势极其骇人。

  我第一时间赶到,立时以双足踏住了它的双翼,挥手令那吓呆了的小女孩离开。

  其时,那鹰是倒翻跌下来的,腹部向上,我可以感到它的双眼之中,充满了仇恨疯狂的目光。

  同时,我也看清楚,它的双足之上,确然套着金圈,由于它双足不断在蹬动,利爪还想攫人,所以一时之间,看不清那一副金圈的模样,只觉得式样很是奇特。

  苍鹰的脚上套有金圈,那自然是受人豢养的了。我知道要养这类猛禽,最好是自小养起,最理想的目然是取得鹰蛋,让小鹰在孵化之后,第一眼就看到主人。

  鸟类有一个很特别的遗传习惯——会把来到世上之后,第一眼见到的东西,当作是自己的母亲,在那种情形下,当然容易豢养和训练。

  若是捕捉一头成年的鹰加以训练,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有十分残酷的磨练过程,利用饥饿和痛楚,来逼鹰屈服。这样训练出来的鹰,和主人之间的关系,就像奴隶和奴隶主之间一样,仇恨之大,随时会爆发,经常以伤害主人,鹰回复自由的悲剧作结束。

  我也知道,一头久经训练的鹰,很具灵性,没有道理无缘无故去袭击小孩子的。

  我虽然双足踏住了它的翼,但是它还在用力挣扎,我大声叱喝:“别动!你要是不想死,我可以替你医治!”

  我当然不会期望它可以听懂我的话,所以我一面说,一面俯下身,双手按向它翅根的断折处,同时,略加劲力——这样做,会使伤处产生一种灼热感,减轻痛楚。

  那鹰果然安静了下来,这时,小郭也赶到了,我也看清楚,沙滩上散跌着一些烤鸡,那自然是那小女孩手中篮子里的,也是鹰想攫食的目标。

  我向小郭示意,两人合力,助它的双翼收束。小女孩的父母也来了,不住的向我道谢。

  鹰静了下来,我已可以把它抱起来,我道:“我要去找兽医,不和你去看李远了!”

  小郭摇着头:“真是意外,这鹰是有人养的?”

  我随口应:“看来是,我得好好教训一下那鹰主人,这样凶猛的禽鸟,怎可以随便放出来。”

  到了车旁,我叫小郭帮我脱下外套,裹住了鹰,再用安全带固定在座位上,然后驱车直到兽医处。

  那兽医是和我相熟的——若干年之前,一头勇猛绝伦的战斗犬,名叫老布的,在激战一头三千年老猫之后,身受重伤,就是在这位兽医处治痊的,从此之后,我和这位兽医相识,时有往来。

  这时,我载着伤鹰去找他,自是顺理成章。当他看到我带来了一头猛禽之际,他也不禁吓了一跳:“卫斯理,你古怪事真多!”

  我道:“别的事我不敢说,这件事,还真有点古怪,你看这鹰——”

  说话之间,他已把鹰接了过去,手法熟练地在断翼处接了一下,又在鹰头上拍了几下,那鹰变得很是驯服。兽医极快地替它注射了麻醉剂,等到鹰首垂下,他一面按驳断骨,一面问我:“是你?”

  我点了点头,把当时的情形,说了一下。兽医有点神情骇然:“这种鹰,有着极重的报仇心理,它一定不知道是你令它受伤的,不然,宁死不会让你把它带到这里来!”。

  我知道很有些生物,有独特的性格,所以点了点头。可是兽医接下来的话,却使我觉得不免夸张。他道:“是不是把它人道毁灭?不然,有朝一日,它知道是你把它击成重伤的,缠着你报仇,也是个大麻烦!”

  我不禁失笑:“它不会聪明到了能够找出谁击伤它。就算能,我也不怕。”

  兽医一扬眉:“它不能,它的主人能,你看,这是纯金的脚环,它的主人,必非普通人!”

  鹰在接受了麻醉之后,任凭摆布,所以,套在鹰脚上的那两个金环,也看得清楚。

  两个金环一式一样,都是绕在鹰脚之上的,式艺精绝,由半公分见方的金片组成。

  我小心地把它们取了下来,那种纯金特有的沉甸甸的感觉,很是实在。兽医一面在忙碌,一面道:“这对金环打造是精细之极,看来像是古物!”

  我明白他之所以会那么说,是因为那些金片上,都刻有图案,看来很是古朴,一时之间,也看不清内容是什么。而金环的手工精细,殆无疑问,取下来之后,仍有适度的弹性,使环弯曲如蛇。

  我不能肯定它是不是古物——古代金匠的手艺之精巧,有匪夷所思之能,要铸造这样的金环,自然绰绰有余。

  兽医又在赞叹:“这鹰的主人不知是谁,看来一定不是寻常人!”

  我也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此际,我脑中陡然闪过一个人名,是冒险生活领域中赫赫有名的人物,他的外号就是“鹰”——亚洲之鹰。

  罗开会不会是这头鹰的主人呢?

  可是不到十分之一秒,我就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正因为罗开的外号是鹰,他就绝不可能豢养一头鹰——以鹰的高贵孤傲,被人豢养,总不是一件愉快的事。

  兽医的动作俐落,不一会就包扎妥当。他道:“你是准备把它带回去,还是留在我这里让它养伤?”

  我不禁有点踌躇,因为我没有养过鹰,不知道这类凶猛鸟类的习性,更不知道它伤后,是不是会更加凶猛暴烈,不好对付。

  兽医看出我的顾忌,拍着我的肩望:“鹰的智力极高。我看这头鹰,受人饲养已久,一定很有灵性,你只要对它友善,它不会怎样,况且,它并不知道是你令它受伤的!”

  兽医一再强调这一点,不免令我感到不快,我道:“我不怕让它知道,没有必要在一只鸟面前掩掩遮遮!”

  兽医却大是着急,连说话的腔调,也急成了古腔:“卫君,尚宜三思,三思啊!”

  我觉得好笑,而且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和他纠缠下去,所以只是挥了挥手,没有再说什么。

  可是兽医却大是认真,继续在发挥:“这种鹰,有灵性,你不是曾遇到过一头极灵性的老猫吗?”

  我叹了一声:“那老猫不是猫,是一个外星人的思想波,进入了一只猫的身体!”

  兽医反倒有了道理:“你又怎知道这鹰的体内,没有外星人的思想波?”

  我站了起来:“你扎好了没有,它什么时候会醒来?”

  兽医见不愿意和他讨论下去,神情有点委屈,过了一会,才道:“我加重了麻醉剂,它要昏迷12小时——那对它的伤势有帮助。醒来之后,你可以喂它,它可能不安静,但是我包扎得很好,它双翼不能动,三天之后,再带它来见我!”

  我点头答应,抱起了那头鹰告辞,兽医直送了出来,到我到上车,他还在说:“请尊重我的专业知识,绝对不要低估鸟兽的智力!”

  我很诚恳的回答:“我绝不低估它们,事实上,我的女儿就是被一群猴子养大的!”

  兽医不知道红绫的故事,所以一时之间,神情古怪莫名。我索性开他一个玩笑,举起了手中的鹰:“要是它一直伪装昏迷,把我们的交谈全听了去,那不知道它会怎样对付我?”

  兽医又好气又好笑,大叫三声“扯蛋”,我也在他的“扯蛋”声中之了车。

  还未进家门,我就感到一股洋溢着的,几乎要把屋子涨破的喜乐之气氛。那种欢乐,来自红绫肆无忌惮的纵笑,来自温宝裕直着喉咙的喊叫。

  我开了门,也大叫一声,首先是一条高大的人影,向我直扑了过来,那自然是红绫。她来到了我的面前,一下子看到了我手中所抱的鹰,就“咦”地一声,不再拥抱我,盯着鹰看。

  红绫不在家,已经有好些日子了,再看到她,我自然再高兴不过——她去做了些什么,有了些什么经历,重要的是,她和曹金福的“阴间之旅”怎么样了(相信那是世上最奇特的一次旅行),日后有机会,我会——整顿记出来。

  那些经历之离奇怪诞,决不在我的经历之下,但是和这个故事无关,是另外独立的几个故事,所以略提一下,不再罗嗦。

  我打量了红绫片刻,见她壮观依旧,也就满心欢喜。这时,我又看到,除了红绫之外,憨态可掬的大个子曹金福在,温宝裕在,连亮丽动人的蓝丝也在,还有白素。我更是高兴:“好齐全,你们在干什么?”

  白素道:“我在对他们说气体人的事!”

  我笑:“真不公平老是我们对他们说经历,他们经历了一些什么事,我们全不知道!”

  红绫对我的抗议,置若罔闻,大声问:“这头鹰是怎么一回事?”

  我也大声道:“事情要一件件来,先听完了气体人。看看你们有什么意见,再告诉你们这头鹰的事!”

  我说着,已向楼上走去,进了书房,把鹰放在一张安乐椅上,然后开始打电话登广告。

  我利用了各种传媒,广告的内容如下:“有一头脚上套有装饰物的鹰,受伤之后,在本人处,鹰主人请速与下列电话号码联络。”

  报纸、电视、电台——我相信鹰主人应该很快就可以得到我传出的讯息。

  我也很想知道是什么样的人,养了这样的一头鹰。

  当我做完了这一切,再到楼下时,白素的叙述,也到了尾声。

  温宝裕照例是抢先发表意见的人,他手舞足蹈:“太好了!气体人,至弱和至强的结合!”

  红绫不明白:“此话怎讲?”

  温宝裕道:“气体是最弱的,有和无相差无几,可是也最强,暴风也是由气体形成的,威力强大,可以摧毁一切,气体人自然具有气体的至弱和至强的特性!”

  温宝裕的这一番话,居然大有道理,各人一起鼓掌。 

  二、特制的书桌 

  温宝裕一得意,接下来的“伟论,”就有点不敢恭维了:“气体人,古已有之。太上老君一气化三清,是最佳例子。还有一些擅长变化的人,我看也是气体人。”

  大家都不出声,看起来都不以为然。可是听他继续说下去,却又令人不得不服他确然有非同小可的想像力。

  他说:“气体的形状最不固定,可以在刹那之间,千变万化,所以气体人的外型,能作任何形状的改变。传说之中,善于把身体外型作改变的气体人很多,最著名的,自然是大名鼎鼎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顿,向各人望了一眼。所有人之中,只有红绫一个,不知道孙悟空是什么人——她虽然知识丰富之极吠檀多经(Vedāntasūtra)即“梵经”。,只怕再也没有一个地球人比得上,但是还是有一些知识,尤其是文学上的知识,她还未曾接触到。她彻底知道下雪的原因,也可能知道何以雪花都呈美丽的六角形的秘密,可是如果对她说到窦娥蒙冤六月飞雪,她就会瞠目不知所对了。

  她有一个好处,不明白,立刻问:“孙悟空是什么人?”

  对她的这一类问题,我和白素,必然尽心回答:“孙悟空是一个神话人物,是一头石猴的化身,他会七十二般变化。”

  这是最简单的介绍,温宝裕立时接了上去:“所谓七十二般变化,只是方便的说法,事实上,他能千变万化是简单的等同。,又能拔一根毫毛,作为化身。这一切,只有他本身是气体,才能做得到。”

  他说了之后,又停了一停,续道:“同样有变化能力的,还有二郎神杨戬——”

  我道:“够了,神话传说中会‘摇身一变’的人太多了,不必一一枚举!”

  温宝裕竟趁势作了结论:“他们全是气体人!”

  听了他这种设想,人人面面相觑,都觉得怪不可言。可是想要反驳,却也很难。

  一时之间,大家都沉默着。我想各人全是一样的心思:气体人这个现象,实在正超乎我们的想像力之外,以致有很多情形,全然无法设想。

  例如,气体人要杂在物质三态俱全的地球人之间生活,他是如何克服不被人发觉的困难的?他进食液态或固态的食物之后,如何消化它们?

  他又是用什么方法来维持他气态身体的营养?他有血液吗——难道连血都是气态的?

  我常说,外星高级生命的形态,地球人无法设想。地球人往往设想外星人有六个头十八只脚,那是因为地球上的生命形态有头有脚的缘故,想像力是根据事实衍化出来的。而等到有一种外星生命形式,是地球上根本不存在的时候,就无法作出设想了,气体人只不过是其中一例而已。我很懊丧竟然没有和气体人进一步打交道的机会,只好寄望错过了这一次,日后还会有机会。而且,世上玄妙的事情实在太多,又怎能每一件事都参与?在《运气》这个故事之中,我竟然知道了生命可以以气态的方式而生存,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收获了!

  我把我所想到的说了出来,大家都表示同意。温宝裕立时抛开了气体人这个题目,大声问:“那头鹰是怎么一回事?”

  他也立即想到了亚洲之鹰罗开:“是我们的朋友有消息要传递?”

  我摇头:“我看不是——”

  我把在海边发生的事,说了一遍,再取出了那一对金环来给各人传看。

  温室裕的意见最多:“阿拉伯人最喜养猎鹰,看这上面的花纹,很有点阿拉伯风格。”

  蓝丝则说:“可以肯定,这花纹,这东西,和降头术没有关系。”

  红绫看得很仔细,然后道:“它不在我的知识范围之内,不过我可以知道,它是成色很高的黄金,接近纯金。”

  白素和曹金福并没有发表意见,只是摇头,表示他们说不出所以然来。

  温宝裕一再叮嘱:“找到了鹰主人,记得通知我!”

  当时,我认为那是很容易的事,所以立即答应。谁知道一连三天,我的“寻找广告在各种传播介上出现,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甚至有记者专程找上门来,可是鹰主人却始终未曾出现。”

  这时,那头鹰早已醒过来了。

  那鹰醒来的经过,也颇为惊心动魄。当晚我们讨论气体人的事,到了夜深,温宝裕和蓝丝先告辞离去。红绫打了一个呵欠,跳上她的绳床,也就鼾声大作。曹金福进了客房,我和白素,也已安睡。

  我把鹰放在书房的一张安乐椅上,我的想法是,鹰的双翅受伤,它不能飞,自然也不会伤人,所以,也就没有多作防范。

  约莫是在天色将明时,我们忽然被一阵可怕之极的声响所惊醒。

  那声响的内容很复杂,既有尖厉的叫声,又有像是在刮你的骨头一样的爬搔声,而且就发生在我们的房门口,所以听来格外惊人。

  我一跃而起,已听到门外又传来红绫的呼喝声,她喝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可是突然之间,一切声音,都静了下来。

  我第一时间打开门,看到了一个十分奇妙的现象——那鹰站在地上,红绫蹲着身子,正用手在轻拍它的背部。随着红绫的动作,那鹰一身纵起的翎毛,也正在迅速地回复常态。

  看来,那鹰刚才正处于极度激动的情绪,在红绫的抚慰之下,才平静下来。

  红绫自幼在山野之间长大,长期与兽为伍,我一直相信她有和非人类相处的特殊能力,现在又得到了证明。

  尤其是当我看到房门上满是鹰爪所造成的抓痕时,更知道要使这钢喙铁爪的鹰,自愤怒之极到立刻平静,是多少不容易的事,可是红绫轻而易举做到了。

  那时,这鹰站着,身子还在微微发抖,红绫的手轻轻拍打它的背部——这情景并不特别,特别的是,红绫和那鹰对望着,在她和它的目光之中,我可以肯定,两者之间,必然有某种程度的沟通。

  这种情形,维持了约有几秒钟,那鹰忽然又发出了一阵古怪的声响来。

  红绫一听,就眉心打结,失声道:“爸,它想告诉我们什么!”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感到鹰确然是想告诉我们什么。可是,红绫再神通广大,她也没有法子听得懂——古时,传说有一个叫公冶长的人,倒是通鸟语的,可现在上哪儿去找一个懂鹰语的人?

  这时,曹金福也出来了,傻大个子瞪大了眼,更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鹰听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尖,也越来越急促,红绫一面拍打它,一面道:“我们不懂你的意思,你是不是可以用别的方法表达你的意思?”

  我刚想说鹰怎么听得懂她的话,那鹰已静下来,忽然侧身,一双强而有力的腿,先是一阵蹬动,然后,不住用右爪抓左脚,又用左爪抓右脚。

  这样的动作,它重复了几次之后,我、白素和红绫就一起叫了起来:“我们明白它的意思了!

  它是想要回绕在它脚上的金环!

  那一对金环,我研究了一会,看不出什么名堂。就放在书桌上,这时,我一面听着,一面已飞快地奔进书房,取了它们出来。

  鹰一见那对金环,就兴奋得想扑翼.怎奈它双翅被绑得很紧,所以竟变成了身子一阵发颤。

  红绫也兴奋得大叫:“爸、妈,这鹰通灵的程度,不在灵猴之下!”

  我也知道,这鹰至少是听得懂人话的——受豢养久了的动物,都可以有这种能力,但程度如此之深,也属于罕见之极。

  我把一只金环递给了红绫,我们两人,一边一个,替它把金环绕上。它这才站了起来,走动几步,不时用喙去啄那金环,像是表示它对这金环的重视。

  突然,红绫飞奔下楼,不一会,就拿了肉食上来,想要喂鹰,可是鹰却一下子抓了过来,自己用喙撕了吃,狼吞虎咽,食量奇大。

  红绫越看越喜欢忽发奇想:“它主人不找上门来就好了!”

  我笑了起来:“不可能吧,把一头鹰调教到这种程度,不知花了多少心血,怎会不来把它领回去!”

  红绫听了,不免愀然不乐,曹金福在一旁道:“乡下也有人养鹰的,但若不是从小养起,很难驯服!”

  红绫就算不乐,也维持不了十秒钟时间,闻言一挥手:“它主人来了也好,可以向他讨教驯鹰的方法!”

  说着,她站了起来,随意走动了几步。有趣的是,那鹰竟然亦趋地跟着她,把红绫逗得大乐。红绫进了房间,那鹰也跟了进去,就在红绫的房间中栖息。

  我以为第二天,鹰主人就会出现,至少会和我联络。可是一连三天,却音讯全无。

  这时,鹰和我们已极熟了,它和红绫尤其熟,竟以红绫的肩头为它的息栖之所。

  红绫本来已够高大怪异的了,身边又老跟着一个长大状硕得异乎寻常的曹金福。这时,肩上再站着一头约有一公尺高的苍鹰造型之古怪,堪称世所罕见。她一出现,虽然不致于引起大混乱,但小小的不正常情形自然难免。各种传媒再一渲染,可以说无人不知,甚至国际性的通讯社,也将之当成了花边新闻。

  可是鹰主人却一直未曾出现。

  我和红绫,把鹰带到兽医处,拆了旧包扎,换上新的,三天一次,三次之后,伤已完全好了,那鹰展开双翅,更是雄伟无比。

  我们把它带到了一处空地,它立时腾空而起,转眼之间,直上高空,成了一个小黑点,但是在阳光之下,仍然可以看到极细微的金光闪耀。

  红绫一直昂着头,口中喃喃自语:“你可不要一去不回头。”

  我安慰她:“它的主人,可能是世外高人,不愿意露面,它一定是飞回主人那里去了!”

  红绫叹了声:“它至少应该经常来看我们!”

  说话之间,红绫又欢呼了起来,只见天上,金光闪闪——那鹰又盘旋直下,不一会双翅一收,竟又稳稳当当,停在红绫的肩头之上。

  红绫喜得又蹦又跳,又大打筋斗——每当她翻滚时,鹰就腾空而起;她一停止,鹰又落在她的肩上。一人一鹰,动作矫健之极,蔚为前所未有的奇观。

  红绫发表意见:“这鹰是我的了!”

  说了之后,她略觉不妥,这才修正:“至少,和它的原主人,一人一半!”

  说着,她拍着鹰头:“好不好?”

  那鹰竟然点头扑翅,表示同意!

  鹰主人在半个月之后,还未曾露面。

  那天,我正在凭窗闲眺,忽然看到一辆大房车,自斜路上驶上来。斜路只通向我的住所,所以这辆卫生的大房车,目的地必然是我的住所。

  我只看到车子由穿制服的司机驾驶,看不到坐在车后的是什么人。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鹰主人终于来了!从这大房车的气派来看,鹰主人的身份可想而知。

  由于我心急想知道下车来的是何等样人,所以我停留在窗前。

  这时,曹金福和红绫都不在,那鹰自然也和他们在一起,所以屋子中很静。

  果然,车子直开到门口,穿制服的司机先下车,打开车门,自车中走出了一个人来。

  虽然居高临下看去,并不能完全看清那人的脸面,可是我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是什么来。而且,心中也惊讶之极,因为我怎么也料不到这个人会来找我!

  这个人,当然不会是那鹰的主人,其人非别,姓关名大鹏,是商界的一个成功人士,各位对他的大名若是不熟悉,那其过在我,因为在上一个故事《运气》之中,他虽然出场甚多,但我一直称他为“关老头”而不名。

  那当然不是一种尊重他的态度,事实上,我也绝无意尊重这样的一个人物,相反地,还很是讨厌这种人——并不是说因这种人成功而讨厌,只是我个人情绪上的感觉。

  这瘦小精悍的关先生,除了是关氏机构的总裁之外,还是著名的美人儿小仙的丈夫,而小仙女士,就是《运气》这个故事的主要人物,她被改造成为了气体人在空气之中消失了!

  本来,对于气体人这种超乎想像的奇特现象,我极有兴趣作进一步的研究。除了小仙利气体人金儿之外,关老头也是应该接触的对象。可是我由于讨厌他的为人,自然不再去找他,想不到他竟找上门来了!

  他会有什么事来找我呢?

  我看到了关老头下车之后,迟疑了一下,才来到门口,伸手想按铃,可是才一伸出手,却又缩了回去,可见他心中对是不是要见我,很犹豫不决——通常,只有有求于人,才会这样。

  我心中又想:他有什么事求我呢?

  就在这时,我抽屉中的小电话,响了起来,那电话知者甚少,能够知道的,自然是至亲好友。

  我放下关老头不理,打开抽屉,按下掣钮,听到了老朋友陶启泉的声音:“那关总裁到你家没有?”

  我笑道:“是你把这个人推到我这里来的?”

  陶启泉也笑:“别那么说,不久之前,你想见他见不着,还是我帮的忙——他说,他有事要你帮忙,可是又怕你不答应,所以想起我曾介绍你去见他,便来求我。卫斯理,世事都有因有果,今日之果,正是你早日种下的因啊,怎能怪我!”

  我“啧啧”连声:“真了不起,大商家怎么兼任大哲学家了?好,我会见他,但不一定能答应他的要求!”

  陶启泉道:“那当然——还有,他的那位夫人怎么了?我见过几次,真是艳光照人,不可方物,这老头,艳福真是无边!”

  我笑道:“故事太长,有机会才告诉你!”

  说到这里,门铃才响了起来,可知他在门口,犹豫的时间真长。

  陶启泉道:“好,再联络!”

  我关上了抽屉,听到楼下老蔡已在盘问来人。老蔡对来找我的人,若是他未曾见过的,态度之坏,无以复加,所以我由得关老头这个平日气焰万丈的总裁,去试一下这种滋味。

  果然,下面传来了老蔡的吆喝声,和关老头忍气吞声的回答。老蔡最后下逐客令:“我家主人向来不见闲杂人等,别说你是坐了车子来的,搭火箭来的,也一概不见,你打道回府吧!

  关老头忽出绝招,竟不理会老蔡,大声叫起来:卫先生,陶翁给你打电话了没有?请你给个面子!”

  我看着他也受辱得差不多了,所以走到楼梯口,大声叫:“老蔡,让他进来!”

  老蔡有了我的吩咐,闷哼一声,转身就走,我再扬声:“请上来!”

  关老头面色青白,上了楼梯,喘着气:“贵管家——”

  但总算他够机灵,说了三个字,就没有再往下说去,我把他领进了书房,给了他一杯酒:“请直话直说,我不喜兜圈子。”

  关老头喝了一口酒:“小仙她究竟上哪里去了?我无法接受警方的解释!”

  我反问:“警方怎么说?”

  关老头用力挥了一下手:“说他和金儿私奔了!”

  我倒很佩服黄堂的用词,我点头:“确然如此!”

  关老头涨红了睑:“可是他们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没有人说得上来?”

  我望了他一会,才道:“情形极特别,那不是一般情形的私奔,我的话,你信也好,不信也罢,都是你听到的最接近事实的推测!”

  于是,我把金儿可能是气体人,小仙也可能变成了气体人的推测说给他听。我说了大约十来分钟,在这段时间中,他没有停止过摇头,表示不相信。

  最后,他总结了一句:“我不相信!”

  我预期他会有这样的反应,摊了摊手,没有再说什么。关老头却道:“我有方法可以知道真相!”

  我作了一个“请便”的手势,懒得开口。关老头又道:“可是我打不开那桌子的任何一只抽屉。”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他又道:“小仙有一张书桌,是特别订制的,是她嫁给我时提出的要求之一。那桌子是瑞典一家精工铸造厂的杰作。它们专制造举世无双的保险箱——”

  他说到这里,我挥了挥手,打断了他的话头。我立即想起,在《运气》这个故事中,我曾偷进过他的住所,发现在二楼其中一间房内,有一张很是特别的书桌。

  当时我只是注意到它的特别,并没有作进一步的研究,如今听到老头这样说,这桌子竟大有文章!

  这时,我也被引发了好奇心——一张由举世无双的保险箱制造商所制造的书桌,那意味着什么呢?

  当然是表示小仙有许多秘密,要锁在那书桌之内。

  我略牵动了一下身子:“你打不开书桌的抽屉?”

  关老头神情沮丧:“一共有七个抽屉,一个都打不开,我知道其中蕴藏着小仙的秘密!”

  我扬了扬眉,表示奇怪他何以如此肯定。他道:“当日,在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她说过,虽然成了夫妻,但是她还要保留个人的一些秘密。所以要一个妥当的保存秘密的所在。我实在爱她,所以答应了,那桌子的造价是三十万英镑,全是坚硬的合金钢铸成,所以——”

  我接了上去:“所以,你不能循正当的途径打开它,也无法用破坏的手段!”

  关老头神情无奈地点着头。

  这时,我已经大致可以知道他来找我的目的了,他是要我出手,去打开那书桌的抽屉!

  我并不先提出这一点,只是问他:“她一定曾和制造商联络过,请他们提供你方法?”

  关老头道:“是,联络过。制造商方面的回答是:对不起,他们做不到——他们并不是知道而不肯说,而是真正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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